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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2024年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08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选拔使用政治素质过硬、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科级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原则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二)调整原则

机构或岗位名称为系、实验中心、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就业办公室等,职数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由学院的党总支会议研究后确定为系主任、系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党建工作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就业办公室主任等,形成专题报告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工作部与相关部门商议后确定。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事业,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胜任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已,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任职资格

1.提任正科的,应当具有副科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专业技术岗位直接转到七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副高级以上岗位或中级岗位聘满两年;提任副科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及相应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由专业技术岗位直接转到八级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当已聘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岗位或初级岗位聘满五年。

2.申报教学单位直属的系正副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的人员一般要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新提拔的科级于部要有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基本程序

1.提出申请。学院按照《河南科技大学科技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空缺岗位,制定本单位的科级干部选拔办法,与空岗情况一并报组织部审批。

2.公布学院空岗情况及任职条件。

3.个人报岗。拟参加选任的同志,填写《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并征得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加盖公章后,送至人文学院办公室(文科一号楼906室)。同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交学院审核。

4.资格审查。按照任职资格和上岗要求,学院对报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学院对报岗人员进行选拔,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上报拟任人选。向党委组织部上报拟任人选,同时将《科级干部岗位申报表》《科级干部拟任人选汇总表》《科级干部职务任免请示》和拟用人选《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7.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下发任职文件。

五、相关政策与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

(3)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8)受到诚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9)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2.实行任职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考察、讨论干部任免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3.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任非选举产生的科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原职级安排工作。

4.任职文件下发后,所有科级干部应在三天内完成交接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报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六、工作纪律

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借选拔任用之机谋取私利;

2.不准泄露有关聘任前的讨论情况;

3.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4.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七、组织领导

1. 精心组织。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科级干部个别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组长:段文杰 罗子俊

成员:张小花 彭小琴 王东洋 崔军伟

2.严格要求。现任科级干部要处理好个别调整与正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好本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个别调整期间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严格监督。为加强党内党外监督,畅通反映意见和监督的渠道,设立专用监督电子信箱(rwxy04@haust.edu.cn),公布监督电话(65626283)任何人不得许愿承诺,搞亲亲疏疏,此类问题一经发现核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方案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人文学院科级机构设置以及职数设置方案

岗位名称

管理岗

专技岗

正科

副科

正科

副科

就业办公室主任



1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1



研究生秘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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